题目解析: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2.4—2009)中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的原则,进行一级评价的有:①评价范围内有适用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规定的0类声环境功能区域,以及对噪声有特别限制要求的保护区等敏感目标;②建设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达5dB(A)以上[不含5dB(A)]或受影响人口数量显著增多时。而后期建设康复疗养区、居民住宅区、文化教育区等都属于对噪声有特别限制要求的保护区,因此该城市主干路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应确定为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