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HJ/T 394—2007)规定,生态影响调查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设置调查内容,一般包括:①工程沿线生态状况,珍稀动植物和水生生物的种类、保护级别和分布状况、鱼类三场分布等。②工程占地情况调查,包括临时占地、永久占地,列表说明占地位置、用途、类型、面积、取弃土量(取弃土场)及生态恢复情况等。③工程影响区域内水土流失现状、成因、类型,所采取的水土保持、绿化及措施的实施效果等。④工程影响区域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世界遗产地等生态敏感目标和人文景观的分布状况,明确其与工程影响范围的相对位置关系、保护区级别、保护物种及保护范围等。提供适当比例的保护区位置图,注明工程相对位置、保护区位置和边界。⑤工程影响区域内植被类型、数量、覆盖率的变化情况。⑥工程影响区域内不良地质地段分布状况及工程采取的防护措施。⑦工程影响区域内水利设施、农业灌溉系统分布状况及工程采取的保护措施。⑧建设项目建设及运行改变周围水系情况时,应做水文情势调查,必要时须进行水生生态调查。⑨如需进行植物样方、水生生态、土壤调查,应明确调查范围、位置、因子、频次,并提供调查点位图。⑩上述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增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