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水文调查和水文测量的原则是:①应尽量向有关的水文测量和水质监测等部门收集现有资料,当资料不足时,应进行一定的水文调查(测量)与水质调查(监测),特别需要进行与水质调查同步的水文测量。一般情况,水文调查与水文测量在枯水期进行,必要时,其他时期(丰水期、平水期、冰封期等)可进行补充调查。②水文测量的主要内容(对象)与拟采用的环境影响预测方法密切相关。在采用数学模式时应根据所选用的预测模式及应输入的水文特征值和环境水力学参数的需要决定其内容。③与水质调查同步进行的水文测量,原则上只在一个时期内进行。它与水质调查的次数和天数不要求完全相同,在能准确求得所需水文要素及环境水力学参数的前提下,尽量精简水文测量的次数和天数。④一般应调查的河流水文特征值为:河宽、水深、流速、流量、坡度、糙率及弯曲系数;环境水力学参数主要为:迁移、扩散及混合系数等水质模式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