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托管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安全保管资产管理计划财产。
2.按照规定开设资产管理计划的托管账户,不同托管账户中的财产应当相互独立。
3.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约定,根据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4.建立与管理人的对账机制,复核、审査管理人计算的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净值和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退出价格。
5.监督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发现管理人的投资或清算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或者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和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告。
6.办理与资产管理计划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7.对资产管理计划财务会计报告、年度报告出具意见。
8.保存资产管理计划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9.对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信息和相关资料承担保密责任,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审计要求、合同约定外,不得向任何机构或者个人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
10.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