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采用封闭式运作方式的基金,简称”封闭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总额在基金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赎回的基金;采用开放式运作方式的基金,简称"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总额不固定,基金份额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所申购或者赎回的基金。
封闭式基金合同期限届满后,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延长合同期限或转换运作方式。
投资者对封闭式基金份额的买卖, 只能根据基金份额上市交易规则, 委托证券公司在证券交易所完成交易, 且交易双方均是基金的投资者。 而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登记, 由基金管理人或者其委托的基金服务机构办理。 投资者可以在基金管理人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向基金管理人或者其委托的基金服务机构提出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的申请, 完成交易, 交易双方是投资者与基金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