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收购人未按照《证券法》规定履行上市公司发出收购要约等义务的,可采取的措施有( )。
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Ⅱ.对收购人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元以下的罚款;
Ⅲ.在改正前,收购人对其收购不得行使表决权;
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 A
    Ⅰ.Ⅱ、Ⅳ
  • B
    Ⅰ.Ⅱ、Ⅲ、Ⅳ
  • C
    Ⅲ、Ⅳ
  • D
    Ⅰ.Ⅱ、Ⅲ
正确答案:A 学习难度:

题目解析:

根据《证券法》第213条的规定,收购人未按照本法规定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的公告、发出收购要约等义务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在改正前,收购人对其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的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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