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证券业从业人员不得从事以下活动:(1)从事内幕交易或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活动,泄露利用工作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或其他未公开信息,或明示、暗示他人从事内幕交易活动。(2)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和信息优势,单独或者舍谋串通,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误导和干扰市场。(3)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做出虚假陈述或信息误导,扰乱证券市场。(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所在机构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5)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有利益冲突的业务。(6)接受利益相关方的贿赂或对其进行贿赂,如接受或赠送礼物、回扣、补偿或报酬等,或从事可能导致与投资者或所在机构之间产生利益冲突的活动。(7)买卖法律明文禁止买卖的证券。(8)利用工作之便向任何机构和个人输送利益,损害客户和所在机构利益。(9)违规向客户做出投资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的承诺。(10)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交易记录。(11)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