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下列关于发行人、上市公司擅自改变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用途的后果,说法正确的有( )。
Ⅰ 未作纠正或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
Ⅱ 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警告并处以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Ⅲ 对指使该行为的控股股东处以警告并处以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Ⅳ 对负责证券承销的证券公司处以警告,责令整改
  • A
    Ⅰ、Ⅱ、Ⅲ
  • B
    Ⅰ、Ⅲ、Ⅳ
  • C
    Ⅱ、Ⅲ、Ⅳ
  • D
    Ⅰ、Ⅱ、Ⅳ
正确答案:A 学习难度:

题目解析:

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擅自改变用途,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Ⅰ项正确)。发行人违反规定擅自改变公开发行证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的,责令改正,处以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Ⅱ项正确)。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从事或者组织、指使从事前述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Ⅲ项正确);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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