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考点:本题考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①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②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150 户以上的;
③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⑤其他扰乱金融秩序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