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一一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净利润的主体有(  )。
Ⅰ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Ⅱ 发行人参股公司
Ⅲ 发行人的法人控股股东
Ⅳ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Ⅴ 由发行人提供对外担保的被担保人
  • A
    Ⅰ、Ⅱ、Ⅲ、Ⅳ
  • B
    Ⅰ、Ⅲ、Ⅳ
  • C
    Ⅰ、Ⅱ
  • D
    Ⅰ、Ⅱ、Ⅲ、Ⅳ、Ⅴ
  • E
    Ⅱ、Ⅲ、Ⅳ
正确答案:D 学习难度:

题目解析:

【考点】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应披露最近一年及一期净利润的主体;
【解析】《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一一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第34条规定,发行人应简要披露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情况,主要包括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最近一年及一期末的总资产、净资产、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净利润,并标明有关财务数据是否经过审计及审计机构名称。
第35条规定,发行人应披露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
①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法人的,应披露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股东构成、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为自然人的,应披露国籍、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合伙企业的,应披露合伙人构成、出资比例及合伙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法人的,还应披露最近一年及一期末的总资产、净资产、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净利润,并标明有关财务数据是否经过审计及审计机构名称;
②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主要包括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最近一年及一期末的总资产、净资产、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净利润,并标明有关财务数据是否经过审计及审计机构名称;
第94条第1项规定,发行人应披露对外担保的情况,主要包括:被担保人的名称、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住所、生产经营情况、与发行人有无关联关系、以及最近一年及一期末的总资产、净资产和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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