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考点】财务报告附注中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披露;
【解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规定,具体分析如下:
Ⅰ、Ⅲ两项,第8条规定,关联方交易的类型通常包括下列各项:①购买或销售商品。②购买或销售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③提供或接受劳务。④担保。⑤提供资金(贷款或股权投资)。⑥租赁。⑦代理。⑧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⑨许可协议(Ⅰ项)。⑩代表企业或由企业代表另一方进行债务结算。⑪关键管理人员薪酬(Ⅲ项)。
Ⅱ项,第2条规定,企业财务报表中应当披露所有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相关信息。对外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对于已经包括在合并范围内各企业之间的交易不予披露。
Ⅳ项,第10条规定,企业与关联方发生关联方交易的,应当在附注中披露该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及交易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