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情形中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
Ⅰ 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召开
Ⅱ 1/3以上董事提议
Ⅲ 高级管理层提议
Ⅳ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提议
Ⅴ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注册股本总额的1/3时
  • A
    Ⅰ、Ⅱ、Ⅲ
  • B
    Ⅰ、Ⅳ
  • C
    Ⅲ、Ⅳ、Ⅴ
  • D
    Ⅰ、Ⅲ、Ⅳ、Ⅴ
  • E
    Ⅲ、Ⅳ
正确答案:B 学习难度:

题目解析:

《公司法》第一百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选项Ⅰ、Ⅳ符合,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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