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 第3.3.4条规定,甲、乙类生产场所(仓库)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油绸制品仓库属于乙类仓库,故不选A。
根据该规范第3.3.5条规定,员工宿舍严禁设置在厂房内。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确需贴邻本厂房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爆墙与厂房分隔,且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故不选B。
根据该规范表3.3.1,印染厂房火灾危险类别为丙类,当采用耐火等级为二级的多层厂房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4000m2,考虑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最大也只能增加到8000m2,故不选C。
根据该规范3.3.9 员工宿舍严禁设置在仓库内。 办公室、休息室等严禁设置在甲、乙类仓库内,也不应贴邻。 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丁类仓库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选项D纱锭仓库为丙类仓库,符合要求,故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