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施工单位通过公开招标中标某工程,与业主签订的承包合同部分内容如下:
(1)工程合同总价为2100万元,工程价款采用调值公式动态结算;该工程的人工费可调,占工程价款的35%;材料有4种可调:材料1占工程价款的5%,材料2占工程价款的15%,材料3占工程价款的15%,材料4占工程价款的10%;不调值费用占工程价款的20%。价格指数如下表所示。
开工前业主向承包商支付合同价的15%作为预付备料款,主要材料及构配件金额占合同总额的65%,竣工前全部结清。
(2)工程进度款逐月结算。
(3)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计价模式,当实际工程量增加或者减少超过清单工程量的5%时,超过部分的合同单价予以调整(即工程量增加超过5%以上时,超过部分调低,工程量减少超过5%以上时,剩余部分予以调高),合同单价调整系数为0.95或1.05。合同履行过程中,施工单位对清单工程量进行了复核。其中:钢筋实际工程量为9600t,钢筋清单工程量为10176t(清单报价为5800元/t);土方实际工程量为30240m3,土方清单工程量为28000m3(清单报价为32元/m3)。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钢筋与土方工程的价款调整报告。
问题:
1.该工程预付备料款和起扣点是多少?
2.计算该工程调价后的实际结算价。
3.施工单位提出的钢筋和土方工程价款是否应予以调整?分别说明理由,并列式计算调整后的价款是多少万元(保留2位小数)。
4.简述工程量清单计价风险不包括哪些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