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交工验收的条件是:
(1)交工验收所包含的各项内容应按合同约定建设完成,不得遗留有碍船舶航行和港口作业安全的隐患。
(2)施工单位应出具施工自检报告和施工总结报告,工程质量自检结论应为合格。
(3)监理单位应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和监理总结报告,工程质量评估结论应为合格。
(4)设计单位应出具工程设计符合性评价意见和设计总结报告,工程建设内容和使用功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5)项目单位应组织交工验收工程质量检测,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结论应为合格。
(6)质量监督机构应出具交工验收工程质量核验意见,质量核验结论应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