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本题考核税收滞纳金的计算。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可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2)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实际缴纳税款之日止;
(3)增值税纳税人以 1 个月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申报纳税。城建税由纳税人在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同时缴纳,其纳税期限与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期限一致。因此,本题 8 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建税最晚于 9 月 15 日缴纳,自 9 月 16 日(含)起计算滞纳天数,该公司实际缴纳税款的日期为 9 月 30 日,滞纳天数为 15 天,应缴纳的滞纳金金额=(80 000+5 600)×0.5‰×15=64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