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应由业主承担的特殊风险包括:①在工程所在国发生的战争、敌对行动(不论宣战与否)、外敌入侵等;②在工程所在国发生的叛乱、暴力革命、军事政变(篡夺政权)或发生内战;③由于任何核燃料燃烧后的核废物、放射性毒气爆炸、任何爆炸性装置、核成分的其他危险性能所引起的离子辐射或放射性污染;④以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的飞机或其他飞行装置产生的压力波;⑤在工程所在国发生的不是局限在承包商或其分包商雇佣人员中间,而且不是由于从事本工程而引起的暴乱、骚乱或混乱;⑥由于业主使用或占用非合同规定提供的任何永久工程的区段或部分而造成的损失或损害;⑦因工程设计不当而造成的损失或损坏,而这类设计又不是由承包商提供或由承包商负责的;⑧不论何时何地发生任何因地雷、炸弹、爆破筒、手榴弹或是其他炮弹、导弹、弹药或战争用爆炸物或冲击波引起的破坏、损害、人身伤亡,均应视为特殊风险的后果。(此题为过期考点,为保证试题完整保留此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