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表示的,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文书。如合同、书信、文件、票据等。书证是民事诉讼和仲裁中普遍并大量应用的一种证据。
物证,是指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说明待证事实的一部分或全部的物品。在工程实践中,建筑材料、设备以及工程质量等,往往表现为物证这种形式。
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等方法记录下来的有关案件事实的材料,如用录音机录制的当事人的谈话、用摄像机拍摄的人物形象及其活动等。
电子数据,是指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下列信息、电子文件: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