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下列投标人的行为中,属于弄虚作假行为的有(  )。
  • A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 B
    以他人名义投标
  • C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 D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中标
  • E
    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
正确答案:A,B,E 学习难度:

题目解析:

《招标投标法》第33条中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定,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33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33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 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C选项: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D选项: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查看正确答案与解析
领取2024二级建造师考前押题
提示:我们将把押题资料以短信的方式发送至您的手机
二级建造师相关问题 直击灵魂考点,一一破解 查看更多
最新问题 直击灵魂考点,一一破解 查看更多
支付方式
  • 微信
  • 支付宝
支付金额3380.00元
我已同意在线考试题库网《服务协议》

请输入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