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特殊路基施工技术。强夯施工规定:
(1)强夯前应在地表铺设一定厚度的垫层,垫层材料可采用碎石、矿渣等坚硬粗颗粒材料。
(2)强夯宜分为主夯、副夯、满夯三遍实施。第一遍主夯完成后,第二遍的副夯点应在主夯点中间穿插布置;副夯点与主夯点的布置间距及夯击能级应相同。满夯夯点应采用彼此搭接1/4连续夯击,满夯能级可采用主夯能级的1/3~1/2。
(3)两遍夯击之间应有一定的时间间隔,间隔时间应根据土中超静孔隙水压力的消散时间确定;当缺少实测资料时,可根据地基土的渗透性确定。对于渗透性较差的黏性土地基,间歇时间不应少于21d;对于粉性土地基,间歇时间不应少于7d;对于渗透性好的地基,间歇时间不宜少于3d。
(4)强夯夯点的夯击次数,应按试夯得到的夯击次数和夯沉量关系曲线确定,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当单击夯击能小于2000kN • m时,最后两击的平均夯沉量不宜大于50mm;当单击夯击能为2000~4000kN • m时,最后两击的平均夯沉量不宜大100mm;单击夯能大于4000kN • m时,最后两击的平均夯沉量不宜大于200mm。
②夯坑周围地面不应发生过大的隆起。
③夯坑不应过深而造成提锤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