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我国《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 6441-1986 规定,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事故分为:
(1)轻伤事故,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能引起劳
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的事故,一般每个受伤人员休息 1 个工作日以上(含 1 个工
作日) , 105 个工作日以下。
( 2 )重伤事故,一般指受伤人员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能引
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或者造成每个受伤人损失 105 工
作日以上(含 105 个工作日)的失能伤害的事故。
( 3 )死亡事故,其中,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中死亡 1 - 2 人的事故;特大伤亡
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 3 人以上(含 3 人)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