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2014)第5.1.6条,汽车库、修车库与其他建筑合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当贴邻建造时,应采用防火墙隔开;
②设在建筑物内的汽车库(包括屋顶停车场)、修车库与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
③汽车库、车库的外墙门、洞口的上方,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宽度不小于1.0m、长度不小于开口宽度的不燃性防火挑檐;
④汽车库修车库的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墙的高度,不应小于1.2m或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宽度不小于1.0m的不燃性防火挑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