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 2005 附录A, MS/T9、 MF10、MI5、MF/ABC5、MY2分别是清水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清水灭火器;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2008表5.4.3,水基型灭火器的报废期限为6年、干粉灭火器和洁净气体灭火器的报废期限为10年、二氧化碳灭火器的报废期限为12年,BE选项应进行报废处理,D选项可不报废;根据5.3.1,存在机械损伤、明显锈蚀、灭火剂泄露、被开启使用过或符合其他维修条件的灭火器应及时进行维修,A选项应进行送修处理;根据5.4.2-1,表面有凹坑的灭火器应进行报废处理,C选项应进行报废。本题答案为B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