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超教材内容,引用的是相关的法律规范文件。】
本题考核的是招标人的违法行为。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1)依法应当公开招标而采用邀请招标;
(2)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澄清、修改的时限,或者确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时限不符合招标投标法规定;
(3)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或者个人参加投标,故选项C错误;
(4)接受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故选项D错误。招标人超过规定的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故选项E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