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B选项,当事人的陈述是证据的种类;C选项,施工企业偷录的谈判录音,没有表明合法否,所以不选,D选项,工程设计图纸属于书证;E选项,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属于鉴定意见。
对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取得的资料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对于一方当事人提出的,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