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权利瑕疵担保义务:《合同法》规定,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出卖人对于出卖的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处分权,或者没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处分权,或者其处分涉及第三人的物权、知识产权等权益,则称其标的物存在权利瑕疵,出卖人因此应当承担权利瑕疵担保责任。但是,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买卖的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出卖人不承担《合同法》规定的义务。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出卖人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