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地方政府债券按资金用途和偿还资金来源不同,通常可以分为一般债券(普通债券)和专项债券(收入债券)。根据我国财政部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含经省级政府批准自办债券发行的计划单列市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根据财政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含经省级政府批准自办债券发行的计划单列市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