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根 据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第 十 条 的 规 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成为持有证券公司5 % 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1. 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未逾3 年 ;
2. 净资产低于实收资本的50% , 或者或有负债达到净资产的50% ;
3.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除上述条件以外,具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情形的单位与个人也不得成为持有证券公司5% 以上股权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他具体情形将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