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或者重组上市提供服务的独立财务顾问、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未履行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义务,违反行业规范、业务规则,或者未依法履行尽职调查、报告和披露以及持续督导职责的,交易所可以视情节轻重对其单独或者合并釆取的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有()。
①口头警告
②书面警示
③通报批评
④3个月至3年内不接受独立财务顾问、证券服务机构提交的申请文件或者信息披露文件
⑤1年至3年内不接受独立财务顾问、证券服务机构相关人员签字的申请文件或者信息披露文件
题目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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