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考点】创业板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要求;
【解析】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15年修订)具体分析如下:
A项,第53条第4款规定,发行人应披露报告期内所发生的全部关联交易的简要汇总表。
B项,第44条规定,发行人应按对业务经营的重要性程度列表披露与其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源要素。
C项,第59条规定,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近两年内曾发生变动的,应披露变动情况和原因。
D项,第30条第1款规定,发行人应针对自身实际情况描述相关风险因素,描述应充分、准确、具体,并作定量分析,无法进行定量分析的,应有针对性地作出定性描述。发行人对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应明确说明该因素对其报告期内的实际影响以及可能对将来的具体影响。条文中并不要求发行人应明确披露相应的风险对策。
E项,第6条第1款规定,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发行人的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