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考点】深交所可转债网下发行的申购保证金数额;
【解析】《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第4条规定,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和保荐人可以采取向上市公司股东配售、网下发行、网上发行等方式中的一种或者几种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采取网下发行方式的,发行相关事宜由主承销商及上市公司自行组织实施,主承销商可以向参与发行的单一投资者收取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的申购保证金。
采取网上发行方式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规模合理设置单个账户网上申购上限;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的只数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