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根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发行工作规程》具体分析如下:
A项,第八条规定,簿记管理人应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制度,由独立于债券发行业务之外的风险内控职能部门或团队对簿记建档过程进行监督,对相关文件、资料进行必要的查阅。
B项,第十条规定,簿记管理人应建立完善的工作底稿存档制度,妥善保存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未留存的相关电子及纸质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申购要约、集体决策过程记录、簿记现场进出登记记录、邮件、电话录音等。保存期至当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结束后的五年止。
C项,第九条规定,簿记管理人应针对簿记建档发行建立集体决策制度,坚持公开透明、相互制衡的原则,对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利率(价格)、配售及分销安排等簿记建档发行重要事项进行决策。参与集体决策的总人数不得少于三名,内部监督部门应监督决策过程,并对决策结果予以书面确认。
D项,第三十四条规定,发行人或簿记管理人应不迟于交易流通首日披露簿记建档发行结果。
E项,第十三条条规定,簿记场所由簿记管理人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