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具体分析如下:
A项,第25条第1款规定,可转债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根据网上、网下实际申购情况,按照网上发行中签率和网下配售比例趋于一致的原则确定最终的网上和网下发行数量。
BC两项,第3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向原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以下简称原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比例应当在发行方案中披露。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用于网上、网下申购。原股东除可参与优先配售外,也可参与优先配售后的余额申购。
D项,第11条规定,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的全权委托代其进行申购。
E项,第10条第1款规定,投资者在进行可转债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