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试点的指导意见》具体分析如下:
AD两项,根据该意见的适用范围规定,创新创业公司,是指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和服务,或者具有创新业态、创新商业模式的中小型公司。创新创业公司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应当就本公司创新创业特征作专项披露;债券承销机构应当依据以下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慎筛查,就发行人是否具有创新创业特征发表明确意见。
B项,重点支持已纳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创新层的挂牌公司。
C项,非公开发行的创新创业公司债,可以附可转换成股份的条款。附可转换成股份条款的创新创业公司债,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监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