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甲公司本期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150-120=30(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本期发生额=0-20=-20(万元);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上升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20×25%=30(万元),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影响所得税费用,因此形成递延所得税费用=(-20-30)-30=-80(万元);甲公司形成的应纳税所得额=800-40-(-20/25%-120)+30/25%=1 080(万元),甲公司确认的应交所得税=1 080×25%=270(万元);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270-80=190(万元)。
注意:事项(2)中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上升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120万元直接影响所有者权益,其确认的递延所得税也是直接影响所有者权益的,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并且已经包含在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末余额中,因此计算递延所得税费用时需要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