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 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固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 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 年的;
(3) 连续订立2 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9 条和第40 条第1 项、第2 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