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以及农业劳动者、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也就不建立劳动关系。《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在实践中,有两种情况不依照劳动法律调整:①在校生不以就业为目的,只是利用课余时间参加短期或不定期劳务工作以获取一定劳务报酬的情况,一般不按建立劳动关系处理;②在校生按照实习相关规定,经由学校安排、通过签订实习协议到企事业单位参加社会实践,不受劳动法律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