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公司借给乙公司三十万元,乙公司尚未还款时,甲公司吞并了乙公司,这种合同终止的形式是( )
  • A
    免除债务
  • B
    提存
  • C
    抵销
  • D
    混同
正确答案:D 学习难度:

题目解析:

混同是指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而使合同关系终止的事实。发生混同的原因有两种: 一是概括承受, 即合同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概括承受他人的权利与义务。概括承受是混同的主要原因,常见的现象是企业的合并, 合并前的两个企业之间互有债权债务, 两个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债权债务因同归于一个企业而消灭。二是特定承受,即因债权人让与或债务人承担而承受权利义务。混同的效力是导致合同关系的绝对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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