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经济补偿的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 1 年支付 1 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6 个月以上不满 1 年的,按 1 年计算;不满 6 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 3 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 12 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 12 个月的平均工资】。
【1】陈某的月工资(解除前 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为 1.8万元)高于【该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400元的3倍】,故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应按【职工月平均工资 3 倍】支付,即按照5400*3=16200元来为基数进行计算。
【2】陈某2004年3月1日入职,2018年9月30日离职,工作年限补偿标准为15个月,但是劳动者月工资超过了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 12 年】,故最后实际支付经济补偿年限应为12个月。
【3】综上内容可知,陈某可以获得的经济补偿金额为12*16200=19.4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