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考点】挂牌公司条件;
【解析】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股转系统公告〔2017〕366号)具体分析如下:
A项,公司可同时经营一种或多种业务,每种业务应具有相应的关键资源要素,该要素组成应具有投入、处理和产出能力,能够与商业合同、收入或成本费用等相匹配。
BC两项,公司业务在报告期内应有持续的营运记录。公司营运记录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应在每一个会计期间内形成与同期业务相关的持续营运记录,不能仅存在偶发性交易或事项。
(2)最近两个完整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因研发周期较长导致营业收入少于1000万元,但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3000万元的除外。
(3)报告期末股本不少于500万元。
(4)报告期末每股净资产不低于1元/股。
D项,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整体变更不应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不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应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公司申报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于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公司申报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于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
E项,股转系统对此未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