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考点】外国投资者的战略投资;
【解析】根据《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具体分析如下:
Ⅰ、Ⅱ两项,第6条规定,投资者应符合以下要求:(一)依法设立、经营的外国法人或其他组织,财务稳健、资信良好且具有成熟的管理经验;(二)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或管理的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5亿美元;或其母公司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或管理的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5亿美元;(三)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和良好的内控制度,经营行为规范;(四)近三年内未受到境内外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包括其母公司)。
Ⅲ、Ⅴ两项,第8条规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战略投资的,按以下程序办理:(一)上市公司董事会通过投资者以协议转让方式进行战略投资的决议;(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投资者以协议转让方式进行战略投资的决议;(三)转让方与投资者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四)投资者根据本办法第十二条向商务部报送相关申请文件,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五)投资者参股上市公司的,获得前述批准后向证券交易所办理股份转让确认手续、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六)协议转让完成后,上市公司到商务部领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凭该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Ⅳ项,第5条规定,投资者进行战略投资应符合以下要求:(一)以协议转让、上市公司定向发行新股方式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上市公司A股股份;(二)投资可分期进行,首次投资完成后取得的股份比例不低于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百分之十,但特殊行业有特别规定或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除外;(三)取得的上市公司A股股份三年内不得转让;(四)法律法规对外商投资持股比例有明确规定的行业,投资者持有上述行业股份比例应符合相关规定;属法律法规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投资者不得对上述领域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五)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股东的,应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