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A公司中标一大型商务写字楼工程,该工程地上46层, 地下5层,结构为钢-混凝土组合结构,筏板基础。精装修工程为建设单位推荐分包施工,由B装饰公司完成。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施工单位项目总工程师依据项目设计图纸以及业主对于工程质量创优的要求,召集项目全体技术、质量等有关管理人员,编制了该项目的质量计划。质量计划内容有:编制依据;项目概况;人员、技术、施工机具等资源的需求和配置;场地、道路、水电、消防、临时设施规划;影响施工质量的因素分析及其控制措施;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及其相关标准;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对违规事件的报告和处理;应收集的信息及传递要求;与工程建设有关方的沟通方式;施工管理应形成的记录;施工企业质量管理的其他要求。
事件二:基坑开挖完成后,施工单位会同勘察、设计、建设、监理等单位共同进行天然地基验槽。天然地基验槽前在基坑底普遍进行轻型动力触探检验。
事件三:有一批次框架结构用钢筋,施工总承包单位认为与上一批次已批准使用的是同一个厂家生产的,没有进行进场复验等质量验证工作,直接投入了使用。
事件四:在竣工验收时,发现装修存在质量问题,业主要求A公司整改,A公司认为此部分为B公司施工,且B公司为业主推荐分包,与A公司无关。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和装饰装修工程分包单位将各自的工程资料向项目监理机构移交,由项目监理机构汇总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问题】
1.指出事件一中不妥之处,并分别说明正确做法。
2.简述事件二中哪些情况可以不进行轻型动力触探检验?
3.事件三中施工单位的做法是否妥当?列出钢筋质量验证时材质复验的主要内容。
4.指出事件四中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