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单项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应按以下规定时限进行核对(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1) 500 万元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 天
(2) 500 万元~2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 天
(3) 2000 万元~5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 天
(4) 5000万元以上,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