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价为6000万元,合同工期为6个月,合同签订日期为1月初,从当年2月开始施工。合同规定:
(1)预付款按合同价的20%支付,支付预付款及进度款达到合同价的40%时,开始抵扣预付工程款,在下月起各月平均扣回。
(2)质量保证金按合同价的3%扣留。
工程如期开工后,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4月赶上雨期施工,由于采取防雨措施,造成施工单位费用增加2万元;中途机械发生故障检修,延误工期1天,费用损失1万元。
事件二:5月由于公网连续停电2天,造成停工,使施工单位损失3万元。
事件三:6月由于业主设计变更,造成施工单位返工费损失5万元,并损失工期2天,且又停工待图15天,窝工损失6万元。
事件四:为赶工期,施工单位采取赶工措施,增加赶工措施费5万元,使工程不仅未拖延,反而比合同工期提前10天完成。假定以上损失工期均在关键路线上,索赔费用可在当月付款中结清。
问题:
1.事件一至事件四中,施工单位是否可以提出索赔?说明理由。施工单位可索赔工期多少?费用多少?
2.若按原计划正常施工,该工程预付款为多少?起扣点为多少?保修金数额为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