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1.危机介入的基本原则:
第一,及时处理。尽可能减少对服务对象及其周围人员的伤害,抓住有利的可改变的时机。
第二,限定目标。危机介入的首要目标是以危机的调适和治疗为中心,尽可能降低危机造成的危害,避免扩大不良影响。
第三,输入希望。调动服务对象改变的愿望。
第四,提供支持。社会工作者需要充分利用服务对象自身拥有的周围人士的资源,为服务对象提供必要的支持。
第五,恢复自尊。危机的发生通常导致服务对象身心的混乱,使服务对象的自尊感下降。
第六,培养自主能力。整个危机介入过程就是社会工作者帮助服务对象增强自主能力,面对和克服危机的过程。危机产生之后,服务对象的身心处于极度的紧张状态,经过调适和治疗就会达到新的身心平衡状态。
2.危机干预的内容应包括:
(1)限定目标。遇难学生家长的危机干预目标:尽可能稳定遇难学生家长的情绪,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明确遇难学生和老师各自应承担的责任,避免学生家长陷入过于悲痛、愤怒等极端情绪,避免他们做出过激举动。其他学生的危机干预目标:安抚该班学生和其他学生的情绪,引导学生正确看待这起事件,把大家的注意力转移到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方面。
(2)提供支持。对于遇难学生家长而言,可以为他们提供以下支持: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其提供心理干预;介绍心理辅导师,进行心理安抚治疗;介绍律师资源,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3)培养自主能力。当遇难学生家长的情绪相对平稳后,应设法帮助其进行自我心理调适和心理恢复,达到身心平衡状态。然后进一步帮助他们对这起事件形成清醒、客观、正确的认识,自主解决问题,面对和克服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