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监理公司承担了一座特大桥(含收费站)施工阶段(包括施工招标)的监理任务。经过施工招标,业主选定A工程公司为中标单位。在施工合同中双方约定,A工程公司将设备安装、配套工程和桩基工程的施工分别分包给B、C和D三家专业工程公司,业主负责采购设备。该工程在施工招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述事件:
事件一:施工招标过程中共有6家公司竞标。其中F工程公司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半小时送达,G工程公司的投标文件未密封。
事件二:桩基工程施工完毕,已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作了检测验收。监理工程师对其中5号桩混凝土质量有怀疑,建议业主采用钻孔取样方法进一步检验。D公司不配合,总监理工程师要求A公司给予配合,A公司以桩基为D公司施工为由拒绝。
事件三:若桩钻孔取样检查合格,A公司要求该监理公司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赔偿其窝工损失,并顺延所影响的工期。
事件四:业主采购的配套工程设备提前进场,A公司派人参加开箱清点,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因此增加的保管费支付申请。
事件五:C公司在配套工程设备安装过程中发现附属工程设备材料库中部分配件丢失,要求业主重新采购供货。
问题:
1.事件一中,评标委员会应如何处理这两家公司的投标?
2.事件二中,A公司的做法是否妥当?为什么?
3.事件三中,A公司的要求合理吗?为什么?
4.事件四中,监理工程师是否应予以签认?为什么?
5.事件五中,C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