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某公路路基填筑工程在施工完成半月后,一段路基(长度约80m)整体失稳垮塌,但未造成人员伤亡。经调查表明,该事故发生的原因是由于施工单位在该段路基施工时盲目赶进度,未将原地面的淤泥彻底清理干净所致。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立即进行了返工处理,经检查验收合格。经监理工程师核实施工单位用于这次返工的各项费用共计90万元,事后施工单位根据合同规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了费用索赔的各种文件资料,要求建设单位对返工所花费的90万元给予赔偿。

问题:
1.试分析施工单位的索赔要求是否成立?为什么?
2.试分析对该质量事故,监理单位是否应承担责任?为什么?
3.根据题意,你认为此次质量事故属于哪级哪类事故?为什么?
4.请说明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分哪几类?
5.公路工程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6.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实行的“四不放过”原则是什么?

正确答案: 学习难度:

题目解析:

1.施工单位的索赔要求不成立。
因为该质量事故发生的原因是施工单位施工时盲目赶进度,路基基底淤泥层未彻底清理干净,就强行进行路基填筑,导致路基整体失稳垮塌。施工单位这一行为违反了合同条款和技术规范的要求,是此次事故的责任方,对该质量事故应负全部责任。
2.对该质量事故,监理单位应承担监理失职的责任。
因为按照有关规定,施工单位在原地面的淤泥层清理完成后,应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才能填筑路基。在原地面的淤泥层清理完成后,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意路基填筑。显然,原地面的淤泥层清理完成后,要么监理工程师没有检查验收,要么检查验收工作不认真,没有发现淤泥层没有清理干净这一质量隐患。因此,监理工程师并没有尽到监理职责。
3.此次质量事故属于质量问题。
一般质量事故,是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者除高速公路以外的公路项目中桥或大桥主体结构垮塌、中隧道或长隧道结构坍塌,或者小型水运工程主体结构垮塌、报废的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在一般质量事故以下的为质量问题。
4.公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可分为特别重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和一般质量事故四个等级;直接经济损失在一般质量事故以下的为质量问题。
5.公路工程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内容包括:
(1)工程项目名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名称;(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造成工程损伤状况、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5)事故报告单位。
6.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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