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材料】
某项工程签约合同价为1000万元,合同工期为16个月。合同约定:
(1)开工预付款在标书附录中规定的额度为10%,扣回时间开始于中期支付证书中工程量清单累计金额超过合同价的20%的当月.止于合同约定竣工日期前三个月的当月,在此期间等额扣回。
(2)质量保证金在标书附录中规定的限额为3%,每个月在承包人应得金额中扣留6%。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工程进展至第4个月时工程量清单累计支付210万元,到第7个月时工程量清单累计支付490万元,第8个月承包人申报工程量清单金额为60万元,监理工程师审核时发现,支付表中路基填土9000m3的工程未经监理验收。清单单价为15元/m3。
事件2:工程进展至第10个月时,遇到地下有需要保护发掘的文物,使整个工程停工6天。发包人对某工程进行设计变更,致使工期延长了10天。针对上述事件(均在关键线路上),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出了工期与费用(含利润)索赔。
【问题】
1.在第8个月的计量支付中。扣回开工预付款的金额是多少?扣留质量保证金的金额是多少?业主实际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是多少?
2.监理工程师针对事件2应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