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政府投资的枢纽工程为大(1)型水利工程。招标公告载明可以接受联合体投标。在参加投标的8家企业中,A、B、C、D、E、G、H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F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事件1:各投标人的投标情况如下。
(1)A单独投标,同时还与B组成联合体投标。
(2)C、D分别单独投标。
(3)E、F组成联合体投标。
(4)G、H组成联合体投标。
事件2:在上述联合体中,联合体协议中规定。
(1)若中标,由牵头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然后将联合体协议送交招标人。
(2)联合体所有与业主方的联系工作以及内部协调工作均由牵头人负责。
【问题】
1.判别事件1中各投标是否有效?说明原因。
2.指出事件2中联合体协议内容的错误之处,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