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签约合同价为6500万元,工期18个月,承包合同中约定:
(1)发包人在开工前7天应向承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10%的开工预付款。
(2)开工预付款自工程开工后的第8个月起分5个月等额抵扣。
(3)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工程质量保证金为承包合同价的3%,发包人从承包人每月的工程款中按比例扣留。
(4)当分项工程实际完成工程量比清单工程量增加10%以上时,超出部分的相应单价调整系数为0.9。
(5)新增工程按《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的规定计算建筑安装工程费,以建筑安装工程单价作为新增工程的单价,措施费中的施工辅助费费率5%,其余措施费综合费率7%,规费综合费率为35%,企业管理费费率为10%,利润率为7%,税率为9%,设备费及专项费用不计。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工程开工后,发包人要求变更设计。增加一项现浇混凝土挡土墙工程,按《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3832-2018)的消耗量及价格信息资料计算的每立方米现浇混凝土挡土墙的人工费为120元,材料费为310元,施工机械使用费为240元(其中机上作业人员人工费40元),定额人工费150元,定额材料费300元,定额机械使用费260元。
事件2:在工程进行至第8个月时,承包人按计划进度完成了500万元建安工作量,同时还完成了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一项浆砌片石挡土墙工程。经监理人计量后的该工作工程量为460m³,经发包人批准的单价为352元/m³。
事件3:施工至第14个月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了按原单价计算的该项月已完工程量结算报价600万元。经监理人计量,其中某分项工程因设计变更实际完成工程数量为680m³(原清单工程数量为500m³,单价1200元/m³)。
【问题】
1.计算该项目的开工预付款。
2.列式计算现浇混凝土挡土墙的单价。
3.列式计算第8个月的应付工程款。
4.列式计算第14个月的应付工程款。
(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问题3和问题4的计算结果以万元为单位)